关于向申请人吴强送达京政复字〔2026〕316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7日
吴强:
本机关于2026年7月2日收到您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公安局为被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6年6月30日作出的针对申请人通过12345反映问题作出的回复(京通-文字260624-005261)。本机关于2026年8月20日作出京政复字〔2026〕316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本机关多次向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邮寄京政复字〔2026〕316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被退回,多次拨打电话未联系成功,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6〕316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联系010-55564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