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申涛送达京政复监字〔2026〕153号《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7日
申涛:
2026年7月12日,本机关收到您提交的行政复议监督材料。您请求监督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京政复字〔2026〕27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本机关于2026年7月17日作出京政复监字〔2026〕153号《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并3次向您确认的联系地址及身份证住址邮寄送达,信件均被退回,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监字〔2026〕153号《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京政复字〔2026〕272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不属于本机关行政复议监督的情形。另,您请求监督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海政复决字〔2026〕2312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按照行政复议监督程序另案办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京政复监字〔2026〕153号《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