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钱文静送达京政复字〔2026〕198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31日
钱文静:
您不服被申请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订单编号:295531472858),于2026年4月29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经延期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复议机关向您联系地址邮寄《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被退回,拨打您电话、发送短信均无人应答,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6〕198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订单编号:295531472858)。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联系010-55564958。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