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张秋生送达京政复字〔2024〕1610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0日
张秋生:
您不服被申请人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的《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延政决字〔2024〕19号),于2024年6月2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复议机关向您联系地址邮寄《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被拒收退回,且拨打您预留的电话无人接听,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4〕1610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终止行政复议。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