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戴水琴送达京政复字〔2026〕362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1日
戴水琴:
您不服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于2026年6月23日作出的《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京公信息公开〔2026〕第3888号-答复告),于2026年7月2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复议机关向您联系地址邮寄《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被拒收退回,且拨打您预留的电话无人接听,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26〕362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人于2026年6月23日作出的《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京公信息公开〔2026〕第3888号-答复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