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张艳送达京政复补字〔2026〕121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0日
张艳:
2026年9月9日,本机关收到您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您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职行为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9月14日作出京政复补字〔2026〕121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本机关向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和身份证地址邮寄上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均被退回,多次拨打电话未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补字〔2026〕121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