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段海梅送达京府复字〔2026〕33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2日
段海梅:
您不服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作出的《地方告知书》,于2026年9月8日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予以受理。后市政府作出京府复字〔2026〕33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复议机关向您联系地址邮寄被退回,且与您多次电话联系未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京府复字〔2026〕33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联系010-55564958。
北京市司法局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