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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白皮书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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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是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开局之年,是北京以白皮书形式介绍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的第三年,人民群众对首都行政复议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首选率也不断提高。

  2024年,北京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4654件,调解和解率达到32.5%,直接纠错率为8.9%,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015次……2024年北京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白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白皮书全面总结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4654件,2023年收案数的4.4倍,行政复议年收案数量连续六年突破1万件并达到历史新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应调尽调”,将大量案情简单的纠错案件通过案前调解以及案中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调解和解率达到32.5%。同时,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制约监督功能,直接纠错率为8.9%。在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超九成案件经复议后未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真正在行政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从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情况看,主要集中在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层级,占全部案件的61.5%。从直接纠错情况看,主要涉及举报投诉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等类型,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直接纠错的主要原因,占全部纠错案件的56.3%。

  2、白皮书分析了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据法院系统数据统计,2024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0988件,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1497件。其中,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为8501件,经行政复议后又被诉的2996件。判决行政机关一审败诉案件1987件,败诉率为17.3%,与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类似,败诉案件主要涉及举报投诉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等类型。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015次,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明显提高。

  3、白皮书系统阐述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新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新业务、新程序、新机制,推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全面准确有效实施。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依法受理行政协议、行政赔偿、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等新业务案件1512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万余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先行化解等新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积极邀请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咨询,为首都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专业保障。

  二是全面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开通网上申请行政复议通道,共通过互联网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万余件,切实打通行政复议申请“最后一公里”。畅通通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通道,人民群众行政复议首选率进一步提高。

  三是全面提升涉企服务水平,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全市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其间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136件,通过调解和解结案876件,依法纠错115件,为企业挽回损失近四千万元

  四是全面强化行政复议制约监督效能,围绕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用好用足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约谈等监督手段,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350件,开展约谈通报200余次,同时注重加强个案监督指导,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全年共以变更方式结案61件,促进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一站式化解。加大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力度,办理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54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审查在层级监督、专业审查、个案辐射、诉源治理中的制度优势。

  五是全面加强行政复议队伍能力建设,为行政复议制度功能有效实现提供业务支撑和人才保障。对标新行政复议法的要求,通过会前学法、全员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实现了北京市行政复议人员新法学习培训全覆盖,连续八年开展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优秀文书评选活动,不断夯实能力建设基础,保障行政复议各项制度功能有效实施。

  白皮书全文如下

  2024年北京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白皮书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新法实施一年来,北京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司法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新行政复议法,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新时代首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决定的认可率、权威性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显现。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全市行政复议收案数大幅提升

  2024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4654件,是2023年收案数的4.4倍,受理67772件,案件量达到历史新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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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取得实效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应调尽调”,将大量案情简单的纠错案件通过案前调解以及案中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调解和解率达到32.5%。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制约监督功能,直接纠错率为8.9%。经行政复议后又被诉的2996件,复议后被诉率为5.3%,超九成案件在行政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经复议后被诉案件中败诉122件,败诉率为4.1%,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取得实效。

  (三)被申请人集中在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层级

  在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中,以市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61.5%,以区政府、区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22.9%,以街道乡镇作为被申请人的占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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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类型案件占比较大

  从案件涉及事项看,行政复议案件主要集中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举报投诉处理、行政不作为、行政强制等行政事项。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最多,为46237件,占全部案件的68.2%。具体分布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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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纠错案件主要涉及举报投诉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等类型

  在直接纠错案件中,举报投诉处理类和政府信息公开类最多,占全部纠错案件的48.0%。此外,行政强制类、行政不作为类、行政处罚类案件较多,上述五类案件合计占全部案件的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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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纠错的主要原因

  在直接纠错案件中,因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纠错的最多,占全部纠错案件的56.3%。此外,因违反法定程序被纠错的占28.5%,因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被纠错的占11.8%,因适用依据错误被纠错的占2.8%,另有少数案件因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未按规定提交答复材料等原因被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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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据法院系统数据统计,2024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0988件,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1497件。其中,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为8501件,经行政复议后又被诉的2996件。判决行政机关一审败诉案件1987件,败诉率为17.3%,与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类似,败诉案件主要涉及举报投诉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等类型。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015次,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明显提高。

  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新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新业务、新程序、新机制,推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全面准确有效实施。依法受理新业务,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依法受理行政协议、行政赔偿、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等新业务案件1512件。严格履行新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万余件,朝阳区、大兴区等针对公安交通领域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类复议案件,全部依据新法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降低群众维权的时间成本,满足群众的多元诉求。普通程序中全面落实听取意见程序,落实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充分保障申请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声发声。朝阳区创新建立听证陪议员制度,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相关专业领域人士作为陪议员参与到听证审理中,有效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显著提升复议制度公信力。全面落实新机制,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行政复议管辖事项的通告》(京政发〔2024〕8号),注重运用调解和解、先行化解等新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积极邀请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咨询,为首都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专业保障。

  二是全面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多措并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便利度、参与感和获得感。开通网上申请行政复议通道,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通过互联网方式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万余件,占全部案件的44.9%,切实打通行政复议申请“最后一公里”。畅通通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通道,助力行政复议申请“零跑腿”,提高人民群众行政复议首选率。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将400余项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实质性化解。

  三是全面提升涉企服务水平,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全市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期间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136件,积极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涉企行政案件审理方式,组织涉企案件听证会,邀请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就案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论证分析,切实提升案件办理透明度。加大涉企案件纠错力度,坚持办案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通过调解和解结案876件,依法纠错115件,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行政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不合理的情形及时纠偏,为企业挽回损失近四千万元。例如,对行政复议案件调查中发现的某大型电商平台存在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行政机关督促该电商平台主动履行平台监管义务,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帮助捍卫企业创新成果,护航企业生产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是全面强化行政复议制约监督效能,围绕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用好用足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约谈等监督手段,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350件,开展约谈通报200余次,及时指出行政行为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和改进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加强个案监督指导,从事实、程序、依据等各方面加大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充分发挥个案监督效能。强化行政复议变更决定运用,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以变更方式结案61件,促进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一站式化解。加大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审查在层级监督、专业审查、个案辐射、诉源治理中的制度优势,共办理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54件。例如,在一起不服某区征收补偿决定行政复议案件中,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经听证审理并咨询行政复议委员会意见后,依法撤销该征收补偿决定并责令区政府重新作出,切实保障了申请人在房屋征收中的合法权益。

  五是全面加强行政复议队伍能力建设,为行政复议制度功能有效实现提供业务支撑和人才保障。对标新行政复议法的要求,通过会前学法、全员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实现北京市行政复议人员新法学习培训全覆盖。通过定期举办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联合培训,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的工作衔接。通过典型案例评选、开展岗位技能大比武系列活动等方式,逐步构建完善的能力建设体系。连续八年开展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优秀文书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以评查促规范、以评查促培训、以评查促提升的重要作用,不断夯实能力建设基础,保障行政复议各项制度功能有效实施。

  下一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为目标,正确有效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的追求,切实提升行政复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水平,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大局、促进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贡献行政复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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