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京司审[2021]34号
北京中科德贤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申请从事法医临床鉴定(视觉、听觉、性功能、活体年龄鉴定除外)业务范围,经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受理和初审,我局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及《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登记,机构名称为北京中科德贤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许可证号110021184),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视觉、听觉、性功能、活体年龄鉴定除外)。
《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至2026年1月28日。
2021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