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
京司审[2021]367号
北京国威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
你单位提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申请,经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受理和初审,本机关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司法鉴定机构注销。
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陈瑞丰、刘芳、蒲迈文、万学堂、臧建明、胡一鸣、秦力军、叶凡、杜军、赵洪、王延晖、郭晓东、林俐、张玉春、齐健、谢亮、张云才、庞炳良、吴观乐、李勇、高凤鸣、李顺德、龙传红、马秀山、孙纪泉、张锦锐、崔成民、那英、吕俊清、陈荃芳、朱振宇、徐国文、尹新天、王启北、汪建斌、白刚、郑建晖、曹津燕、瞿卫军、黄健、廉莹、赵嘉祥、胡刚、刘世昌、龚海军、周勇毅、周家宬、曲晓光、于海江、马莹、张宇、陈炜、谢建云、黄德海、张斌、吴赤兵、段晓玲、徐晓光、张荣彦、徐晓明、鞠得全、张国良、林秋穗、张度司法鉴定人注销。
2021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