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京司审[2021]1324号
北京凤凰可丽法医临床学研究中心(有限合伙):
你单位提出申请从事法医临床鉴定业务,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及《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登记,机构名称为北京凤凰可丽法医临床学研究中心(有限合伙)(许可证号110021196),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限于人体损伤程度、人体残疾等级、赔偿相关、医疗损害、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及《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周玉林等6人执业,执业类别分别为:周玉林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马立华、郭维民、王小洁法医临床鉴定(限于人体损伤程度、人体残疾等级、赔偿相关、医疗损害、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顾岩、常社华法医临床鉴定(限于人体损伤程度、人体残疾等级、赔偿相关鉴定)。
《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至2026年12月9日。
2021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