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7日
京司审〔2022〕121 号
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
你单位付静提出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及《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 96 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该人员执业机构变更为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
2022 年 02 月 07 日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7日
京司审〔2022〕121 号
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
你单位付静提出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申请,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及《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 96 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该人员执业机构变更为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
2022 年 02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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