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
京司审[2021]7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批准成立“北京恒恩博律师事务所(合伙)”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1903
负责人:马琳琳
合伙人:马琳琳 党莉莉 张秋艳
二、批准《北京恒恩博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北京恒恩博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四、律师事务所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重大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司法局办理变更手续。
五、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应当终止,依法予以注销。
2021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