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8日
京司审[2021]890号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孙晓辉变更为焦彦龙,请到区司法局进行变更登记。
2021年7月28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8日
京司审[2021]890号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孙晓辉变更为焦彦龙,请到区司法局进行变更登记。
2021年7月28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