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
京司审〔2022〕603 号
根据王南玲律师的执业证书注销申请,依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三)规定,经审查,决定注销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王南玲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521938517)的执业证书。
2022 年 05 月 25 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
京司审〔2022〕603 号
根据王南玲律师的执业证书注销申请,依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三)规定,经审查,决定注销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王南玲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521938517)的执业证书。
2022 年 0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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