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4日
京司审〔2022〕3652 号
根据刘敏娟律师的执业证书注销申请,依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三)规定,经审查,决定注销北京天洛律师事务所刘敏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111160691)的执业证书。
2022年 08月 04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4日
京司审〔2022〕3652 号
根据刘敏娟律师的执业证书注销申请,依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三)规定,经审查,决定注销北京天洛律师事务所刘敏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111160691)的执业证书。
2022年 08月 04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