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
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胡书韩变更为赵健,请到区司法局进行变更登记。
北京市司法局
2015-12-03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
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胡书韩变更为赵健,请到区司法局进行变更登记。
北京市司法局
2015-12-03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