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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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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司法局、民政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社区治理是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单元。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市级2021年度社区工作任务计划清单》,进一步做好全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教育引导社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活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到2022年,全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覆盖率达到10%,在基层依法治理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营造法治可信赖、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道德应遵守的良好法治氛围,逐步形成在党组织领导下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三、主要内容

  参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社区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组织保障坚强有力。按照《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见附件)自下而上深入开展,强化动态管理机制,突出示范建设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依靠属地党委政府,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一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和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工作来抓。各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立足“牵头、协调、统筹”的职能定位,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为引领,助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真正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变成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过程,要改进方式方法,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不搞层层汇报、“台账”创建,力戒形式主义。

  (三)强化支持保障。各区要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或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加强示范作用,强化分类指导,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基层依法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指导标准.docx

  2.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命名管理办法.docx

  3.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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