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本市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9〕438号)要求,现将北京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公示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8〕1201号)自2018年6月19日起执行;《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律协发〔2017〕第47号)自2017年12月27日起执行;《北京市公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京公协字〔2018〕01号)自2017年12月29日起执行;《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会费标准》自2018年12月14日起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本市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9〕31号)自2019年2月25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以上文件不一致的,以上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