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窗
loading...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适老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北京市司法局2022年度日常履职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1日

分享: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全面履行统筹依法治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各项职能,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着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党建队建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一)突出政治引领,抓深学习教育。围绕党的二十大这一全年主题主线,年初,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迎接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实践活动,制发《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政治保障的通知》,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和谐的政治环境;高标准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宣、贯”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在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先后召开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交流会、党委书记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举办为期3天的党组织书记(委员)专题培训班,组织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周学习、周研讨”活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二)突出制度建设,抓实主体责任。印发《市司法局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制定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规范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6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19次,专题研讨6次,专题报告3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季度分析研判会,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进行排查,对发展趋势进行研判。迎接中央政法委《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深入开展自查整改,推动政法工作条例在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示、督办31个基层党组织按期、按要求完成支部换届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三)突出全面从严,抓常整顿监督。坚持从严基调、从严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促进规范化建设。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向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党组、市律师行业和市公证协会党委反馈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意见,推动问题整改。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经验固化、成果深化,制定《关于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 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全面从严整治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明确健全完善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等六个工作体系常态化建设任务。印发《北京市司法局涉法涉诉线索处置工作实施办法》,成立线索处置专班。落实主要领导协调调度、审核把关、局级领导牵头包案等提级办理措施,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要求,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多层次多角度反复开展疏导、吸附工作。强化政治巡察,修定完善《市司法局巡察工作手册》,起草《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全年组织三轮、对10个基层党委开展政治巡察,完成向市监狱局移交线索20条、市律协2条,移交驻局纪检监察组信件2封、人事警务处3封。处置涉嫌违纪线索5件,完成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复核2件,做好一体化互动交流平台来信答复70件,受理来电来信18件;受理、分流教育整顿上级后续交办的涉法涉诉线索140条,积极督办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完成办理。

  (四)突出过硬标准,抓好队伍建设。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在干部考录、遴选、任用、晋升等工作中,强化对政治表现的考察考核,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严把用人的政治关口。完善干部选拔考核监督机制,落实《北京市司法局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完善差异化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精准量化考评。协同推进防范政商“旋转门”等监督机制落实,制定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完善执法司法权力监督体系。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培训,制定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项目清单,打造“京司大讲堂”培训品牌,年内累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和《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专题讲座10余场次。研究制定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完成《首都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审议稿),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职业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机关干部队伍深度融合,建立完善“党委委员交叉分管业务+市管二巡协助开展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岗位和专业界限推动干部交流。突出人文关怀和困难帮扶,继续设立职工救助帮扶“温暖基金”“联想基金”,继续开通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干部不可预见的困难和问题。出台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意见,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

  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统筹富有成效

  (一)有效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组织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第五次会议,推动印发《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部署年度依法治市工作。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在全市法治系统走深、走实。研究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的北京方案,组织开展我市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课题研究申报工作,择优向中央依法治国办申报课题。研究起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规范指引》,进一步规范年终述法工作。委托中国政法大学进行第三方评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做好法治人才联合培养,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0家高校及科研院所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市监委等34家联合培养单位协调沟通,为实施新一轮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工作打下基础。充分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推动以市委依法治市委名义印发文件5件,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文件12件,呈报有关工作请示84件,保证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效运行。

  (二)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全面改”与“重点改”相结合、“当前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原则,印发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67项整改措施,确保督察指出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措施。聚焦重点任务和事件,加大日常督察督办力度,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北医三院收天价殡葬费”事件,对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开展督察督办,对9个市级部门和16个区依法治区办督察整改未达质效要求的整改任务开展“一对一”督办。聚焦年度督察工作任务,建立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整改任务台账,对具体点位问题逐一督导督办,确保督察成果落地见效。深入总结提炼督察整改工作特点和成效,形成全市督察整改报告和经验材料报中央依法治国办。

  (三)深化全面依法治市理论调研。贯彻落实司法部要求,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围绕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等5个领域开展专项调研,形成3。7万余字的调研报告,相关成果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坚持在市委依法治市委统一领导下,依托各小组力量,充分发挥各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积极性,组织开展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法治领域防范排查化解重大风险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等专项调研,形成《地方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调研报告》等51项调研成果,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首都实际,开展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专题调研,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事业提供思想方法和理论支撑。

  三、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

  (一)加强谋划指导力度。组织召开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印发《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2022年度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加强与市政府绩效办沟通,优化完善区政府和市级机关绩效管理依法行政考评标准。深化“双报告”制度做法获得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的“法治政府奖”。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地评审迎检,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和服务保障,东城、通州、延庆3个区和丰台、石景山、顺义、密云4个项目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研究起草《北京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组织编写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读本,举办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骨干培训班,筹备全市局级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班,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扎实做好立法工作。紧贴首都发展大局,编制印发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8项,包括:计划内完成7项,即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节水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城市更新条例;计划外完成1项,即按照市政府要求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成政府规章11项,包括:计划内完成10项,即对2012年以来制定的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地震预警管理办法、标准化办法、王府井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修订)、会计管理办法(废止)、盐业管理若干规定(废止)、献血管理办法(废止)、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废止)和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废止);计划外完成1项,即按照市政府要求修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合计19项,完成率100%。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服务保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专班,协调相关部门对照试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价,研究提出地方立法需求;就轨道交通车站名称规范、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快递行业归口管理等热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供市领导决策参考。

  (三)服务政府依法决策。做好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涉疫议题的合法性审核,完成对《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本市工业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等12件涉疫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为市委、市政府依法防疫决策提供有力保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成区级和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工作,共审核16区、60余个市级部门上报的文件信息6200余件;同时,与市政府办公厅共同研究市政府文件清理事宜,梳理市政府失效文件2000余件。完成156件以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386条;完成196件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题的合法性审核,提出意见227条;完成489件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发现存在较大法律问题或风险的文件28件。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推动市政府营商环境改革“监管执法小组”任务落实。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调法调规中期评估,持续推动本市“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规范编制20余个场景“一业一册”“一业一单”、探索实施“一业一查”“一业一评”,重点推动餐饮企业场景、经开区“七小”门店和商业综合体场景率先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并在相关区试点实施。贯彻落实新的行政处罚法,启用新版《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修订《北京市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制定《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的指导意见》。联合印发《北京市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北京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推进全市新版行政执法证件集中换发和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配发工作,组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燃气执法现场观摩培训。加强执法协调,推动筒子河管理涉及的水行政执法及城管执法交叉、防雷装置行政许可职权划转、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权划转等多项争议事项解决。2022年,全市行政检查934。21万件,行政处罚案件34。88万件,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77%。

  (五)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落实市政府集中行政复议职责改革部署,坚持依法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推广应用,建立“一月一考核”的督查考核机制,推进北京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平台建设。完善行政复议接待立案疫情防控制度机制,做好小客车指标资格审核、疫情期间居家监测等民生领域复议案件指导,做好与法院涉疫情防控案件信息的互通,引导政府机关化解涉疫法律风险。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机关办案质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培训,通过集中教学培训、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等方式,围绕当前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热难点问题,邀请高校以及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知名专家学者进行线上讲授,帮助解疑释惑,推动提升行政复议队伍能力。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14898件,受理13992件,审结12195件。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80件,受理1610件,审结1506件。其中,维持840件,确认违法7件,撤销34件,责令履职17件,变更1件,驳回199件,终止408件。发生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582件,其中,一审案件324件,二审案件192件,再审案件67件。全年各级法院共审结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628件(含结转2021年案件196件),终审败诉案件1件,一审败诉案件2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成效显著

  (一)强化安全维稳责任落实。将维护党的二十大和北京冬奥期间首都安全稳定作为全年安保维稳工作压倒一切的核心任务,作为深化平安北京建设的重要抓手来推进,作为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和历练队伍的重要战场来建设。印发《北京市司法局冬奥安保工作方案》,组建由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的安保指挥中心,下设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总体统筹协调。制定《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方案》,划分二十大安保维稳基础之战、攻坚之战、决胜之战、收官之战四个阶段,聚焦政治安全、监所安全、特殊人群管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化解、网络信息安全、舆情监控等领域,开展“五大专项行动”,梳理排查维稳安保主要风险隐患30条,强化防范应对措施,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应急处突大演练,全面筑牢首都安全防线。召开各类动员部署会20余次,开展视频点名200余次,重点时段对监管场所和重点部位视频巡查500余次,实现一体联动、整体协同,扎实推进安保维稳工作。成立7个督察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四不两直”式督察检查,对各区司法局落实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情况开展综合督查,反馈督查问题40余件,筑牢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基础。

  (二)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科学统筹疫情防控与业务建设、政治引领与职能发挥,构建“防疫责任链条常紧、安全防线常筑、法治保障常抓”的常态长效机制。及时响应市委市政府“快、严、准、实、细”总体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17项制度措施。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制,固化“一总六分”防疫指挥体系。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把责任压力传导到疫情防控的每一个单元。健全完善应急指挥调度机制,依托指挥中心实行全系统疫情防控日报告、周会商,召开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专题会20次,及时处置涉疫应急信息46件,确保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加强涉疫维稳信息收集报送,向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报送涉疫信息120余篇,向市委政法委报送涉疫维稳信息50余篇,“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推送抗疫内容45期57篇,“北京司法”微博号发布178条,充分展现司法行政干警抗疫风采。

  (三)确保监狱戒毒场所绝对安全。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制定《“忠诚保平安、护航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方案》,开展“十大专项行动”,抓实抓细专项警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监所内部管理,开展“树牢首位意识”安全警示教育季活动,深化与武警“三共八联”、与公安机关反恐维稳协作,建立监狱“三圈”防逃制逃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关键风险点管控,开展全方位、地毯式专项清监,排查整治隐患问题3000余件次,有效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罪犯改造主体地位,扎实推进“四共”建设、“4+N”改造项目和罪犯班组建设,开展“加快改造新步伐、喜迎党的二十大”罪犯年度主题教育、“思六问、明身份、正言行、促改造”百日专项教育整治等活动,优化完善罪犯确有悔改表现评估标准和流程,规范罪犯入监隔离期教育,建立届临出监罪犯访谈机制。推进罪犯“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查和现案办理,与市法检等部门联合开展案件实质化审理同堂培训,开展集中办案、复查考察等115批次。

  (四)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通过挂图督办、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每周通报等方式,全力推进16个区和经开区、342个街镇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市、区、街乡镇三级矫正委员会全覆盖。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排查和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开展社区矫正滚动式隐患排查和安保维稳专项督查,将“减假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社区矫正专项督查内容,对213名暂予监外执行和23名假释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监督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社区矫正中的重点关注对象,按照“一人一策”逐人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建立专门稳控小组,落实重点稳控措施和相关责任人员。强化“无缝衔接”和“减存量”,全面规范安置帮教工作,印发《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逐人梳理各类重点人台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尤其对危害国家安全类、涉黑涉恶类、涉恐涉暴类、有较高重新犯罪风险类、涉访涉诉类、严重精神障碍类帮教对象,落实“一人一组、一人一档、一人一案”,确保衔接安置到位、帮扶救助到位、排查化解到位、教育稳控到位。

  五、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亮点纷呈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作为下一阶段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引。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查自评,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管理使用,提出建立健全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意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服务数据远超去年同期水准。2022年,法网累计访问95765人次,全年累计点击4985774次,法网累计注册社会公众179251人。制定《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疫情要防住 经济要稳住 发展要安全”工作的通知》,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产达产24条举措,为助力首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优化律师公益服务,成立冬奥会公益法律服务团;积极完善“万所联万会”机制,持续开展法治体检。加强公证服务指导,开展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制发《公证投诉处理文书格式(试行)》,加强公证案件投诉处理;加强公证行业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开展专项公证质量检查,推进12345市民反映问题的研究处理及答复反馈。2022年,全年办理各类公证527197件,其中:国内业务352405件、涉外业务170228件、涉港澳业务2727件、涉台业务1837件。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开展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为妇残未军(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众提供上门服务141人次,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3324场次,活动参与26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2万余份,现场接待特殊群体咨询7。8万余人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的通知》,做好涉农民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2022年,全市法援机构共批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28851件,其中:刑事案件5359件、民事案件23436件(农民工案件18151件)、行政案件56件;接待、接听法律咨询1894786人次。制定《北京市实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完成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印发《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提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水平。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论坛,发布《北京市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现状》,参加金融街论坛年会“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平行论坛,总结分享法律服务专业化、国际化向广度拓展、向深度推进的经验。

  (二)深化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宪法实施四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构建形成全时覆盖、全域覆盖、全网覆盖的宣传工作格局。研究制定《北京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北京市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着力推进首都法治文化建设。召开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普法考核指标,督促各区各部门落实落细工作。举办守护美好生活——“迎接二十大 送法进万家”暨民法典颁布两周年集中宣传活动,推出12项具体举措。制发全市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方案,利用“北京普法”微信微博开辟“疫情速报”专栏,积极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法治环境。组织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和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年度创建工作,命名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17个,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举办全市“八五”普法暨乡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开展“送法下乡”暨《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活动。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5家单位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9人荣获“全国普法先进个人”,2家单位荣获“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夯实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印发《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依法、规范完成委员换届任务。组织全市29446名调解员参加等级评定工作,评出一级调解员90名、二级调解员625名、三级调解员1186名、四级调解员18010名、全市共产生无等级人民调解员9535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通知》,开展线上调解培训系列活动,开通24小时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启动线上调解模式受理案件19件、结案192件。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成立全市首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探索在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成立人民调解组织。2022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6087次,调解案件154802件,预防纠纷5956件。

  (四)着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完善《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工作方案》,组织“走基层、强基础、促发展”暨推进全市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项调研,提出促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将打造“枫桥式”司法所有关内容纳入《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开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工作职责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部分行政执法权下放实行综合执法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指导意见》情况专项督查,赴相关司法所开展督导。落实《北京市司法局机关处室联系司法所工作制度》,促进司法所职能发挥,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司法所一线并肩作战。组织召开全市司法所业务工作培训会,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五)做好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审核工作,共受理审核500份申请材料,完成了资格证书制作和发放工作。完成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北京考区考试报名信息审核工作,报考人数45766人,较2021年增加11%。与市卫健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局等单位联合印发了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市政府召开了考试工作协调推进会。完成了所有考点考场机位的巡查、测试和北京考区的考务手册、流程手卡、工作胸牌、考场门贴、应试人员名单、草稿纸等考务用品的制作、印刷和配发工作;组织开展了考务人员培训。9月17日、18日,圆满完成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北京考区组织实施工作。

  六、司法行政领域改革持续深化

  (一)加强对改革的谋划推动。召开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2022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提出25项改革任务,部署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改革。顺应司法行政改革领域的不断深化和延伸,拟制《北京市司法局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对局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改革任务的督促落实力度。开展党的十九大以来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情况评估,梳理改革经验成果,研究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下一步改革目标方向。同时,积极梳理各区改革工作经验做法,形成石景山区、朝阳区“微改革 微创新”案例。完成中央政法委对北京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实地调研的筹备,相关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二)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深化仲裁体制机制改革,落实蔡奇书记指示要求和市委政法委仲裁改革专题会议精神,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 建设国际仲裁中心的实施意见》《北京仲裁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成立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委员会组织落实北京仲裁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工作方案》,明确40项改革任务和95条落实措施。持续推进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与国际知名仲裁中心保持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推介,完善配套措施,争取国际知名仲裁机构落地北京。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除实行国家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市行政复议职责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统一行使。

  (三)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审改办要求,明确我局13项国家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与市政务服务局沟通协调,将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系统与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并增加34项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对办理律师和司法鉴定类行政审批业务中的5项申请材料实施告知承诺制;将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休业、对侦查机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等律师类和司法鉴定类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优化律师事务所核名管理工作,律所名称预核准总时限由17日缩短至5日。在部分公证机构提供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服务试点,组织部分公证机构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

  (四)大力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研究制定《北京市司法局“智慧法治”发展规划和顶层设计方案(2023-2025年)》,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现代技术与执法工作深度融合。推进国家区块链“区块链+法治”创新应用试点,局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和监狱刑罚执行业务成为试点项目。持续推进北京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平台、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三期、智慧矫正项目财政评审、需求调研和项目实施工作。完成局OA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配合市委政法委开展北京政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BJCM)单轨制运行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是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推动首都司法行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提升之年,做好首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各项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保障新时代首都发展大局,坚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在统筹全面依法治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高立法工作质效、提升执法司法水平、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打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法治保障的北京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